行业信息
扫一扫,关注我们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7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0/4/21 16:41:55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
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凡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按照《目录》所规定的退税比例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中《目录》中再生资源类别中,提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利用报废汽车、报废摩托车、报废船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农机具、报废机器设备、废旧生活用品、工业边角余料、建筑拆解物等产生或拆解出来的废钢铁,所生产的炼钢炉料销售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或《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并公告的钢铁企业或铸造企业,这些废钢铁炉料企业在办理退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可以享受3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凡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按照《目录》所规定的退税比例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中《目录》中再生资源类别中,提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利用报废汽车、报废摩托车、报废船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农机具、报废机器设备、废旧生活用品、工业边角余料、建筑拆解物等产生或拆解出来的废钢铁,所生产的炼钢炉料销售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或《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并公告的钢铁企业或铸造企业,这些废钢铁炉料企业在办理退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可以享受3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新闻
- [2020.04.21]关于印发《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
- [2025.03.17]工信部等15部门办公厅(秘书局、办…
- [2025.03.13]四问+一图,读懂《促进环保装备制…
- [2025.03.06]一张图,带你了解2025年政府工作报…
- [2025.01.26]增长3.5%!2024年广东经济数据发布…
- [2025.02.13]《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
- [2023.07.19]五问+一图,读懂《制造业可靠性提…
- [2025.01.17]一图读懂:2025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
- [2025.01.10]关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
- [2023.07.19]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
- [2025.01.10]这项财政贴息政策延长实施!
- [2025.01.10]国家发改委: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
- [2020.04.2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
- [2024.12.06]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广…
- [2024.06.0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
- [2024.12.0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
- [2024.11.23]新华社 | 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 [2024.08.2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暂停钢…
- [2024.06.05]制造业企业看过来!符合条件的仪器…
- [2024.04.1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
